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广良:从法律解决程序和方法来考虑,首先考虑两点问题:第一,原告乔丹,他拥有什么样的权利?第二,他指控的乔丹体育实施了什么样的被控侵权行为。本次纠纷除了涉及到《商标法...
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广良:从法律解决程序和方法来考虑,首先考虑两点问题:第一,原告乔丹,他拥有什么样的权利?第二,他指控的乔丹体育实施了什么样的被控侵权行为。本次纠纷除了涉及到《商标法》,还涉及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、《民法通则》和《工商登记管理办法》。根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和姓名造成混淆,属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对于带球上篮的形象,我国还没有肖像化权或者商品化权的规定,虽然有个别法院有相关规定,但是没有法律依据。乔丹从侵犯肖像权的角度起诉,胜算非常低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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